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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08—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6-7月)。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订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通过集中培训、媒体宣传等形式,向相应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广泛宣传本次活动的各项要求,以及其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督促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9年8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9-10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的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部门)进行表扬,对活动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11月-12月)。

  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近年来,我市在食品药品安全上做了大量工作,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程度还较低,安全控制的总体能力不强,监督管理体制仍不完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现象屡禁不止,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调研,及时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及时督促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卓有成效。

  (二)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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