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药品全程监管,全力提高药品质量水平。
1. 加强对研制环节的监管。配合上级做好药品的注册申请、现场考核、清理工作, 整顿和规范研制秩序,规范药品研究的临床试验。
2. 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建立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工艺的检查、核查,加大对高风险产品的监管力度和监督性检验覆盖面;强化企业法律意识,监督企业自觉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企业质量意识,监督和指导企业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药品生产安全;严查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3. 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净化药品流通市场。整顿和规范药品交易秩序,坚决打击和严厉查处药品经营许可证出租(借)、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挂靠经营、出租和变相出租柜台以及“走票”等行为,培育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药品流通市场。
4. 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购进、使用药品的监督力度,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柜)”建设,提高医疗机构药房管理的规范化程度,落实医疗机构对药品终端消费者的安全责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的监测,完善报告机制和预警机制,确保药品安全事件早期发现、有效应对和及时处置。加强“毒、麻、精”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范医务人员处方行为;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5. 加强对中药材的监管。积极探索适合玉林实际的中药材管理办法,规范中药材的生产、加工、经营、使用行为。加大对玉林中药材市场的日常监督,清理整顿市场内出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野生动植物中药材的行为,引导业主守法经营,发展繁荣玉林中药材市场。
6. 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工商、药监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加大对发布违法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