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百色市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7?21”严重透水事故教训,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检自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8月5日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安委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责令隐患单位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人员,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六到位”。同时要登记建档,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实行挂牌督办,直至彻底消除隐患。市安委办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人数降下来。

  (四)加强防范,严防死守。

  在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玉博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对辖区、行业内所有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监控。对不能确保绝对安全的高危企业,要坚决实施停产(业)检修;要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和停产(业)检修企业的监管、监控,层层把关,明确责任,严防死守。所有重大危险源和停产(业)检修企业要在开展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基础上,必须逐一落实企业监管责任人、监管部门责任人、地方政府责任人,明确责任,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