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玉林市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从第一次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所反映的情况看,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一些地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不深入、不彻底,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仍很突出,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工矿行业企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6月14日,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玉博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成功举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153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7月底至1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使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推动全市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开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主动排查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和减少伤亡人数,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北京奥运会、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五届玉博会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期间的生产安全,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