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直属财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直属财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玉林市直属财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和方便财政预算单位办理公务支出业务,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银行现金流量,降低单位现金业务风险,提供多样化的货币支付手段,根据全国公务卡应用推广会议精神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5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市直财政预算单位实行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具体方案如下:
一、公务支出实施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必要性和意义
现行的公务消费支出通常采用经办人员事前预支现金或事后凭票报销、单位财务支付现金的方式,透明度不高,往往存在虚开或多开发票金额、拼凑发票等现象,财务管理漏洞较大;在这种结算方式下,大量使用现金,不但带来了单位现金库存管理的风险,而且容易诱发挪用现金、贪污腐败等现象;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单位财务人员频繁到银行存取现金的工作量,客观上也增加了银行网点的临柜压力。
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银行卡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鼓励推广公务卡”,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有助于实现支付的无纸化和信息的电子化。财政部门可以将公务支出信息统一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行动态监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公务卡交易的电子信息,对本单位日常公务支出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能有效地堵塞各种管理漏洞,预防和治理贪污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