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广州市财政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财法〔2009〕4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9〕19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财政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广州市财政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l15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9〕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9〕19号)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
行政许可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对于目前我局系统保留的41项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为我局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强审批监督,建立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统筹部署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核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小组由张杰明局长任组长,段彩英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法规税政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农业处、社会保障处、工贸发展处、国库处、外经金融处、综合规划处、预算处、行政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处、会计处、人事教育处。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税政处,负责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
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