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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负责部门:玉林市水利局。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五)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
  落实《节能科技减排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开展企业、社区和村镇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在我市重点监控的冶金、化工、水泥、陶瓷、造纸、制糖等高耗能行业中,组织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加大推广应用节煤、节油、节电、节水、节材、余热余压回收和建筑节能、废气、废水治理等工程。在建设领域继续推广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空调节电、自隔热混凝土砌块、页岩烧结多孔砖、建筑防水、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新Ⅲ级钢、高性能混凝土、照明节电、风能太阳能LED路灯应用技术等11项技术。
  负责部门:玉林市科技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环保局、市政市容局等部门。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六)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再制造》项目列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循环经济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编制企业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技改项目,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成为国家和广西开展经济循环工作的典范。
  负责单位:玉林市经委、发展改革委。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七)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1.加快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重点企业的减排工程项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公告减排工程项目设施投运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这是国家核查确认重点企业减排量的必须条件。对未按要求运行减排工程项目设施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影响在线监测设施监控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负责部门:玉林市环保局。时间安排:2008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完成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部门:玉林市环保局。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3.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暂缓审批该地区新建涉水项目的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投资。尽快建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保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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