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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2008年节能减排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工业节能。继续加强对耗能量大的水泥、陶瓷、化工、造纸、钢铁、冶炼等重点行业和62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的管理与检查,及时跟踪、监控,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62家重点企业9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耗,力争我市62家重点耗能企业90%以上实现节能。重点开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电机系统节能和能源系统化等五大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着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各县(市、区)在2008年10月底前落实申报以上五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玉林市工业节能降耗财政奖励专项资金,并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2008年12月底前落实申报国家、自治区节能减排财政奖励专项资金项目。
  负责部门:玉林市经委。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2.大力推进墙改“禁实”工作,根据玉政办发[2008]96号文要求,按时关闭所列的砖厂。淘汰落后墙材生产工艺,促进新型墙材生产供应,落实墙改基金核退机制,发挥激励作用,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的监管,确保玉林城区、北流市新型墙材使用比例达到70%以上;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玉林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96号)文要求,按时关闭所列的砖厂。
  负责部门:玉林市建规委。时间安排:2008年12月底完成。
  3.其他领域节能。各级经委(经贸)部门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玉林市关于节油节电工作,会同当地电力部门抓好调整和优化电源运行结构,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负责部门:玉林市经委会同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4.大力采取农业节能减排措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病虫无害化治理和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田节水技术等,推广保护性耕作。
  负责部门:玉林市农业局。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5.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要求,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加快高油耗客货车退出道路运输市场进度,优化道路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集约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负责部门:玉林市交通局、建规委。时间安排:2008年9月至12月。
  6.建立节水减排指标监督管理和监测考核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年内完成玉林市自来水公司等取水大户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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