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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雪冰冻灾害2008年雨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上级帮扶的补助标准

  自治区总体上按全倒房户实数每户平均不低于4000元予以补助。但要突出重点,不搞平均分配。具体补助标准为:五保户、低保户每户补助5000元;其他倒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

  特殊情况,可酌情提高补助标准。

  六、县(区)人民政府的帮扶责任

  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现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上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县级根据地方财政收入情况按比例配套,县级配套的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能低于上级的扶持数额。同时,各地还要切实加大恢复重建资金的投入,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恢复重建资金缺口。

  七、倒房户的责任

  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主体是因灾倒房户自身,政府的扶持帮助,是在倒房户自主建房的基础上实施的救助行为。所有有自救能力的倒房户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待和依赖思想,要通过生产自救和向亲友借钱、银行贷款等办法积极主动地自筹部分建房资金,并尽快动工兴建住房,按照时间要求建好和入住新房。凡有自救能力,又没有特殊原因不主动投资建房的倒房户,一律不给予建房补助。

  八、扶持的优惠政策

  对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县级人民政府要出台文件,制定专项扶持优惠政策,减免耕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企业的建安营业税、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工商税、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土地使用证费、育林基金、木材砍伐审批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凡灾民恢复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切实减轻灾民负担。

  九、组织实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市抗灾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倒房恢复重建任务较重的县(区)要成立以行政首长为组长的倒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倒房恢复重建的组织落实工作。市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和县(区)倒房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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