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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电〔2008〕27号)


右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含驻百色城中直、区直)各单位:

  《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七日

  百色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鼠、蟑螂、蚊、蝇(以下统称“四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其传播疾病包括鼠疫、登革热病、流行性出血热、乙脑、甲脑、伤寒、钩端螺旋体等传染病,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造成财物的损失和破坏。为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创建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期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广西、百色视察工作时所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解放思想、创新开拓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和部署,把灭“四害”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突击灭“四害”与日常坚持除“四害”相结合、群众动手与专业服务机构除“四害”相结合、整治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多部门协作,人人动手,消灭“四害”,确保我市除“四害”工作达到全国爱卫会除“四害”标准,为我市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及投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08年第一季度内全面建立城区除“四害”工作组织网络,出台《百色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居委会、物业生活小区配备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经过自治区、市爱卫办专家的培训。

  (二)2008年年内,在我市建城区范围内,确保“四害”的密度指标达到自治区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四害”中有两项密度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其它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为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验收提供基础条件。

  (三)2009年年内,在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继续巩固达标的两害防制效果,同时在上半年中完成灭蝇达标,保证“四害”中三害的密度指标必须达到国家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另一项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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