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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镇建设年”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具体目标:2008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路灯亮灯率90%以上,主要大型构筑物亮化率80%以上,公交车准点率90%以上,燃气普及率92%,供水普及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处理费征收率80%,生活污水处理率50%,绿化覆盖率30%、绿地率30%。

  2009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路灯亮灯率95%,主要大型构筑物亮化率85%,公交车准点率90%以上,燃气普及率95%,供水普及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处理费征收率90%,生活污水处理率80%,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

  2010年,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综合完好率达到90%以上,路灯亮灯率98%,主要大型构筑物亮化率90%,公交车准点率90%以上,燃气普及率98%,供水普及率100%,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垃圾处理费征收率95%,生活污水处理率90%,绿化覆盖率40%、绿地率35%。

  (三)资金筹措。

  1. 财政预算及上级财政支持资金。2008-2010年,市本级财政性预算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筹措安排投入中心城区城建项目经费共计17450万元,其中:2008年6250万元,2009年5300万元,2010年5900万元。

  2. 出让储备土地。2008-2010年,计划出让储备土地3247亩,筹集土地出让金217400万元,扣除土地征收及开发成本和法定提留资金,可提供城建资金32480万元。其中:2008年出让1167亩,筹集60000万元,扣除土地征收及开发成本、法定提留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可提供城建资金7430万元;2009年出让980亩,筹集72400万元,扣除土地征收及开发成本和法定提留资金,可提供城建资金10400万元;2010年出让1100亩,筹集85000万元,扣除土地征收及开发成本和法定提留资金,可提供城建资金14650万元。

  3. 用好城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确保“城镇建设年”项目建设资金。

  (1)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更多贷款支持。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争取该行按已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我市产业发展、城建开发等领域的贷款支持。

  (2)争取信用联社更大的贷款规模。进一步加大与信用联社合作的力度,充分利用信用联社正在扩展业务空间的有利时机及其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政策,争取其对城建资金的进一步支持,取得更大的贷款规模。

  (3)积极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多渠道争取更多贷款资金支持。利用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的政策,积极与各商业银行沟通,争取得到各商业银行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2008年重点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合作,力争得到该行约10亿元贷款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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