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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百色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把农村公路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作为2008年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强力实行农村公路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部门之间要积极协调配合,对公路建设中涉及的用地、拆迁等事项要无偿给予支持,合理进行解决。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动群众,采用投资、投工、投劳,自愿捐款、捐物、捐料相结合,集中时间和人力,打一场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

  为加强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成立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上级补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项目的设计审批与施工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管理考核办法、组织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本县(区)农村公路建设的项目业主,县(区)长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责任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县(区)交通局为各县(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公路建设的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设计及项目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现场管理。每条线路应至少有一名技术人员作为跟踪服务的联系人;做到每个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农村公路项目按期开工建设,按期完成。

  (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1.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区)编制一阶段设计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审批。现所有项目设计已审批完毕,市交通局根据项目计划分解任务,下达到各县(区)。

  2. 完善项目实施方式。本方案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一律采取“三包干”办法,即包任务、包资金、包工程质量。根据预定的计划方案把任务、资金、技术质量要求包干落实到各县(区),由各县(区)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工程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制。通乡油路、通村公路建设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履行项目法人职责。

  (2)招标投标制。施工队伍的确定,凡按规定需要招标的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队伍。招投标全过程必须在市交通局及有关纪检单位的监督下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严禁任何形式的规避招投标行为;所定队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施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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