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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因工作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与当事人争吵,经查实每次扣5分;

  (四)不服从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协调办理事项未积极主动配合,未及时报送材料的,每次扣5分;

  (五)在受理或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经查实每次扣5分。

  第二十三条 能:窗口工作人员了解行政审批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文字表达能力。

  (一)对当事人的咨询进行推诿,导致不满意的,每次扣5分;

  (二)向当事人解答问题含糊及不一次性完整地告知应提交的申报材料,每次扣2 分;

  (三)不予受理理由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计算机上作详细记载的,扣该窗口负责人和责任人每人2分,未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扣当事窗口工作人员2分;

  (四)部门窗口不能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办理联合审批事项的,导致审批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每次扣2分;

  (五)窗口工作人员发现部门未在3日内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以材料不齐为理由不予许可,并未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部门领导报告的,每次扣 2分;

  (六)办件资料未录入审批信息数据库的,每件扣2分;

  (七)填报虚假数据,提供虚假情况等采取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每项扣3分。

  第二十四条 勤: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制度,按时作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一)无故迟到、早退、离岗(30分钟)的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半天)扣5分;

  (二)在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吃东西、嘻戏打闹、打瞌睡或串岗聊天的,每次扣2分;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的会议、活动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

  (四)无故缺席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或联审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审会、联合踏勘的,每次扣2分;

  (五)因公或因私请假,未按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规定提交请假条的,每次扣1分;

  (六)工作时间玩各种电脑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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