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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民办普通高校年度检查标准(修订)》、《黑龙江省民办助学高校年度检查标准(修订)》的通知

  检查学生的学籍档案和登记的学生名单;
  检查学校制定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处理学生申诉的档案资料。
 
2.
  党团
  组织
  与校
  园安
  全稳
  定工
  作
  (10分)
2-1
  党团
  组织
  建设

  3
1.按规定建立党、共青团的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1分);
  2.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落实,有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内容、形式符合学生特点,效果好(1分);
  3.专职班主任或辅导员的数量与在校生的比例不低于1:200,发挥作用良好(1分)。
查阅有关文件、制度和活动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专职德育工作者的聘任文件、身份证、简历、学历等。  
 2-2
  校园安全稳定
71.学校治安、消防、卫生等工作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1分);
  2.制定并不断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自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效果明显(2分);
  3.深入了解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能及时稳妥地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并及时、准确报告上级有关部门(2分);
  4.注重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学校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事件(2分)。
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制度、预案、管理工作记录等,召开座谈会向教职工、学生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名单、简历、身份证、资格证、聘任文件等;查阅有关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现场考察。 
3.
  依章
  程开
  展活
  动
  (7分)
 7 1.董(理)事会章程和学校章程制定、修改程序合法,并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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