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深刻汲取武隆县“10·28”和涪陵建峰化工厂“3·23”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以“三落实”(落实安全专项经费、落实安全专项措施方案、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为基础、以“四防”(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触电)为重点的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全市各级建设、交通、水利、国土、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全市各级交通、建设、水利、市政、海事、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桥梁、隧道、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建设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自查自纠、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泄漏、火灾、爆炸等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市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六)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通道不通、出口不畅,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单位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监管,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进行彻底的综合治理。对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整治。
此外,民爆器材、冶金、铁路、民航、水利、电力、农机、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中小学校等行业领域也要以防范各类事故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到位。
三、立即开展安全检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