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长兴小浦至槐坎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浙交复〔2009〕78号)
长兴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长兴小浦至槐坎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施工图进行批复的请示》(长交〔2009〕77号)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长兴小浦至槐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9〕34号)确定的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总投资、工期,并结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采用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行车道宽7.0米,桥涵与路基同宽。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50。
其余技术标准应符合《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及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同意该项目路面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面层结构采用4厘米AC-13C型沥青砼+6厘米AC-20C型沥青砼。基层采用40厘米厚水泥稳定碎石。
三、同意合溪村大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其余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面铺装采用4厘米AC-13C型沥青砼+6厘米AC-20C型沥青砼+10厘米厚水泥砼。
四、该项目的施工图预算控制在概算以内。
五、设计单位已参照施工图审查专家组意见及施工图设计初审报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同意修改后的施工图交付使用。
六、请建设单位做好该项目下阶段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督促设计单位做好施工期的服务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建成通车。
七、请参建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作重大修改或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