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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请各县区于每月25日前向市质监局简要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送。

  4.请各县区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附件1报市质监局,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的全面总结和附件2报市质监局。

  附件:1.“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阶段统计表

  2.“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统计总表

  附件1:
  “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阶段统计表

县区

集贸市场1基本情况

医疗卫生单位2基本情况

眼镜店3基本情况

社区4基本情况

检查总数

检查在用衡器总数

检查在用衡器受检率

检查公平秤总数

检查公平秤受检率

查处计量违法案件数

检查总数

检查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总数

检查在用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

查处的计量违法案件数

检查总数

检查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总数

检查在用验光配镜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

查处的计量违法案件数

进社区的总数

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次数

行动前

行动后

行动前

行动后

行动前

行动后

行动前

行动后

行动前

行动后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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