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2008年8月,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动员大会,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六)2008年8月-9月上旬,宣传发动、政策培训和完善健全网络设施建设阶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知识培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由市上组织培训;市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由市上组织培训;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各县区负责培训。
网络建设按照市级统筹,县区经办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每个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必有一套规范完善的网络设施。定点医院、药店的网络设备一律按要求自行投资建设。
(七)2008年9月中旬-月底,入户调查、集中参保登记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科学安排,统筹协调,具体经办人员要分片包干、登门入户,做好身份认定、参保信息采集和审核登记工作。落实人员编制,招聘协管员。
(八)2008年10月-12月中旬,参保居民缴费阶段。参保居民于2008年10月1日-12月31日,一次性缴纳2009年1月-12月的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
(九)2008年12月下旬,督导检查、工作交流阶段。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城镇居民医保2008年工作目标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目标任务分解
2008年,我市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总人数达到24万人,参保率达到60%;2009年,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总人数达到32万人,参保率达到80%;2010年覆盖全体城镇居民。各县区详细目标任务分解列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五、预期成效
2010年,规划实施完成后,我市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将被纳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参保城镇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将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得到较好地解决。同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参保城镇居民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