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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企业不需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6]51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最近,建设部以《关于对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园林绿化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建质安函[2006]136号)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是否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作了明确答复,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鉴于建设部已明确园林绿化企业不属于“建筑施工企业范围”,因此,凡只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一项施工资质的企业,不必再申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等“三类人员”不必参加安全生产考核。但兼有建筑施工、园林古建筑等其他属于建筑施工增项资质的企业,仍应按规定及时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在本通知发出前已在我厅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园林绿化企业及其领取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后由我厅予以注销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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