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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至2008年底,全省三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CJ 59-99)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除全部达到“合格”外,“优良”率为:特级企业应达到90%:一级企业应达到70%:二级企业应达到50%;三级企业应达到30%。至2010年,“优良”率为:特级、一级企业的施工现场应达到100%;二级企业应达到80%;三级企业应达到60%。

  三、组织领导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厅决定成立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建设厅副厅长陈英松担任,小组成员包括省建设厅相关业务处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建筑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在总结和借鉴我省近年来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活动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为此,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务必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指导,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及先进经验总结和推广等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

  (二)措施有力,确保实效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的是促使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建立起依法自律自控,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素质,真正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上。为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力,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指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并抓紧制定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要明确细化本地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达标规划,并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各地要先树立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企业”,“样板工地”。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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