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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1)项目名称、收费标准以及法律依据;

  (2)办理机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

  6、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四)公共企业事业单位

  重点公开的信息由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公开的范围并监督管理,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信息:

  1、服务职能类:单位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等。

  2、服务项目类:服务项目及具体说明等。

  3、服务收费类:每个项目收费的标准、地点、方式等。

  4、政策法规类:管理、服务、收费的政策依据。

  5、服务监督类: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监督电话、投诉应答时限等。

  6、工作动态类: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随时发生的事件随时更新。

  各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除重点公开以上信息之外,应当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其他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负责管理的政府信息的其他具体内容。

  三、目录结构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类别、索引号、公开事项名称、内容概述、公开方式、信息生成日期、责任部门等内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需提供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文本;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需提供信息内容概述。

  内容类别指信息内容的细分归类。

  公开事项名称指具体公开信息的名称。

  内容概述指简要描述公开事项的内容概要。

  公开形式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

  生成日期指该项公开内容形成或者变更的日期。

  责任部门指该项内容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公开。

  索引号是指为方便政府信息的查询、归档管理以及公开、查询的电子化,对每一项具体公开事项进行编号。索引号的编制根据网上信息公开系统的需要,统一标准,另行颁布施行。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格式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或单位)编制了《XXXX(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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