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延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延安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了防止苹果蠹蛾疫情传入我市,确保我市果业生产安全,根据《陕西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1 组织领导机构
1.1市级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主管农业副秘书长、市农业局长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市植保植检、果业业务单位负责人及果业基地县主管县区长为成员的市苹果蠹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农业局长兼办公室任主任。领导小组职责是:⑴研究确定全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的工作思路和总体行动计划;⑵研究确定全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应急保障措施;⑶指挥、协调全市苹果蠹蛾疫情防控工作。
1.2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疫情信息发布管理。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市县植保植检业务单位制定苹果蠹蛾防控技术及工作方案;对疫情调查、监测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向领导小组报告疫情发生及监控动态。
市公安局协助农业部门开展苹果蠹蛾阻截及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检查工作,同时负责对进入我市的染疫植物进行销毁时的消防安全。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疫情普查监测、阻截防控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
市交通局负责协助农业部门开展苹果蠹蛾疫情阻截及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检查工作,保障苹果蠹蛾疫情防控车辆的通行。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果品流通环节监测和管理,发现疫情及时通知植物检疫机构予以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果品市场监管,协助农业部门对果汁加工企业、果树苗木市场、果品批发市场和超市进行检疫检查及监测。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有关拟发布疫情防控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市政府纠风办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后,协调审批设置苹果有害生物临时检查站,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
市果业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果业系统开展日常疫情调查、监测、防控工作。负责向植保植检部门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