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全省建设系统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建机党字[2008]32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公用、城管、水务、园林、环卫)局、房管局,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建设系统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单位及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有关先进典型的事迹报送省建设厅文明办。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三月十一日
全省建设系统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
2008年,我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部门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通过推进理论武装,深化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建设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新加强,建设系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新提升,为全面完成建设系统各项工作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今年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全省建设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按照《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厅党组关于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意见》(粤建机党字[2007]6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把握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
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认真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学习讨论活动。 克服自满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克服狭隘视野,树立世界眼光;克服“见物不见人”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思想从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不断把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