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省级风景名胜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建函[2008]70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市政)局,各省级风景名胜区: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
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加强和规范我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2007年12月,省建设厅派出6个检查组,对全省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机构设置、规划编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查处、标牌标志设置、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基本建立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景区的机构基本建立,管理体系及职能日益完善,2/3景区管理机构在科级以上,其中深圳梧桐山、汕头礐石、潮州西湖、江门圭峰山、清远飞霞、阳江海陵岛、英德宝晶宫等7个景区建立处级管理机构。汕头市政府于1995年批准成立了“汕头市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监察大队”,有执法人员11名,负责查处景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对整个景区的管理和资源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景区保护和规划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全省1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中有12个编制完成了景区总体规划,约占2/3。各地方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开发建设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大部分建设项目能够与景区周围环境相协调。各景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对现存的违章违规建设项目都提出了整治和拆迁时间安排。深圳梧桐山为了保护景区景观不受破坏,不惜赔付巨额补偿,取消了已经在景区建设的缆车项目。2007年,金鸡岭风景名胜区将景区入口主通道旁的违章违规商业建筑实施了拆除,景区所在的韶关乐昌坪石镇政府将景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部征用下来,目前,景区所有土地产权均无争议,避免了未来因景区土地、林木产权不清可能造成的纠纷。
(三)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置日益规范
各风景名胜区基本能按照《广东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制作和标志、标牌设立标准》有关要求,在主要出入口设置了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志,各类标牌、路标配置基本齐全。深圳梧桐山、云浮蟠龙洞、江门圭峰山、封开龙山、番禺莲花山等景区,对景区内的标志、标牌设立作精心的策划,提升了景区形象。蟠龙洞还按照国家GB10001标准对景区内所有标志、标牌进行设置,附有中英文对照,各类引导标识牌、安全警示牌、温馨提示牌、景物介绍牌等分别设置在主要的景点位置上和交通要道上,设置规范、图文清晰、清洁美观,与环境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