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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4、便于掌握,适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用。
  ㈡推广范围。适宜卫生技术推广面向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㈢推广方式。坚持按需推广、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培训对象、培训条件、培训内容,采取培训班、专业进修班、专题讲座及巡回指导等方式进行推广。各类技术推广应做到集中讲解、现场操作与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培训推广与临床使用相结合,确保推广效果。
  省卫生厅组织专家根据选定的适宜卫生技术编写教材,制作多媒体光盘,供推广使用。
  ㈣省卫生厅根据每年确定的推广项目,制定实施方案。要对推广项目、目标要求、普及范围、实施单位和人员及相应的责任及具体考核、效果评价、经费使用、管理监督等作出规定,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的圆满实现。
  四、任务分工
  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实行分级负责制和项目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省卫生厅负责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各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监督、考核及效果评价。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的具体组织实施,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培训和技术应用情况的监督考核。推广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承担的推广项目进展情况报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管理、基线调查、技术筛选、多媒体光盘等教材编制、骨干师资培训、巡回指导、培训耗材以及推广重点项目资助等。各市、县(市区)政府应对当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给予人力财力等方面支持。省将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见实效。要多渠道筹资,尤其要利用社会资金加快适宜卫生技术推广。
  五、工作措施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适宜卫生技术推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辖区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和计划,积极开展推广工作。
  ㈡加强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建设。成立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指导专家组,负责培训师资骨干,指导全省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工作。各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家指导组,组织专家到各县(市、区)举办培训班、巡回推广、现场操作。也可选择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推广培训基地,有计划、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适宜卫生技术培训和推广。
  ㈢积极探索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效果和效益评价。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定期对推广情况、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本地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效果和效益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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