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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2007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中工程项目整改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2007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中工程项目整改情况的通报
(粤建科字[2008]4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2007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中工程项目整改情况的通报》(建科[2008]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广州、东莞两市近年来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建立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已经达到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也有80%以上,为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作出了表率。

  二、本次建设部监督检查结果表明,两地共有四个项目建设方、施工方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未按照节能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反映出当前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施工监管是一个薄弱环节,今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抓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基础上,应重点抓好建筑节能的施工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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