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前往江苏、浙江、河南等国内污水处理工作领先的省市进行调研,研究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政策。
2、举办全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信息系统数据报送培训班,建立污水处理信息报告制度、核查和督察制度、评估和通报制度,宣贯《广东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职能。
3、编制完成《珠江三角洲城镇污水治理规划评价与优化方案》,优化珠江三角洲污水处理厂的整体布局,提高污水处理的规模效应,推进珠江三角洲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在省专项资金安排中引入区域竞争机制,加快推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和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抓好农村污水处理试点项目。对我厅10个试点村的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总结推广农村污水处理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垃圾处理
2007年全省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34座,日处理能力3.1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17个地级以上市已经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比率为81%。
省“十一五”规划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根据这一目标,2008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要达到3.4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
具体措施:
1、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站评估机制。组织对湛江、江门、肇庆3市垃圾填埋场进行等级复核;对珠海、云浮、韶关、阳江等新建垃圾填埋场进行等级评估。
2、完成省治污保洁(垃圾处理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加快推进全省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3、编制完成《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引》。组织编制《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管理指引》和《广东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及费用定额标准》。
4、抓好农村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对我厅10个试点村的垃圾处理工作进行督导,总结推广农村垃圾处理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照明节能
2007年,在惠州、东莞市开展了照明节能试点工程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换装节能灯具。其中东莞市石龙镇道路和公园的路灯由原来的钠灯更换为LED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