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阳能在建筑中的应用
2007年太阳能应用初具规模,主要用于热水加温,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大约有600万人使用太阳能热水。
2008年要达到全省使用太阳能热水增到650万人,净增50万人的应用目标。
具体措施:
1、建设单位、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严格执行《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太阳能设计导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程》、《导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的统计、审定和公示
根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的要求,2008年将对全省省级、地级以上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进行统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协助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四个技术支持单位,做好统计工作。根据建设部要求,还将对统计结果抽出部分进行审定和公示。
(六)节能示范项目
去年我省确定了53个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今年将会继续推进这项工作。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督促节能示范项目的实施,并将示范项目的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向我厅汇报。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查看以及建筑节能竣工验收,验收通过的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将授予“节能示范项目”牌匾,并将其资料统一汇编成册。
二、污水处理
2007年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日处理能力874万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地级以上市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比率为95%,县级市(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比率为36%。
省“十一五”规划目标是:到2010年,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要达到1400万立方米,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根据这一目标,2008年全省污水日处理能力要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5%,地级以上市要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县级市(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比率要达到60%。其中,珠三角要完成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0万立方米以上,东西两翼和山区至少要完成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0万立方米。
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