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措施:
1、各市在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重点选定政府办公建筑和高耗能的大型公共建筑做为改造试点项目。
2、积极培育既有建筑改造市场机制,大力推广既有建筑改造能源合同管理。
(二)确保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007年新建建筑在设计阶段基本达到节能标准,但在施工阶段还存在一些建筑不能达到建筑节能标准。
2008年确保100%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具体措施: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技术培训。
2、抓好设计文件质量,落实建筑节能标准;严把施工图审查关,确保施工图文件达到建筑节能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加大施工阶段的监管,对不执行节能设计的项目要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4、组织全省建筑节能大检查。
5、配合建设部开展年度建筑节能检查。
(三)新型墙体材料革新
2007年全省54%的城镇建筑已应用新型墙材。
2008年全省65%的城镇建筑应用新型墙材,同比提高11%。
具体措施:
1、根据国家发改委《
关于公布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656号)要求,确保2008年底前43个城市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标。
2、根据
财政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会同省财厅抓紧修订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具体办法。
3、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解缴工作力度。
4、依法抑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严格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5、加强监督检查。从规划、设计、招标、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抓起,采用施工图审查、行政审批、工程验收、城建执法等控制手段,推动“禁实”工作,提高禁实比率。
6、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墙改氛围。在做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墙改政策、信息、技术等全方位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