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业行为方面:严肃查处勘察设计企业无证勘察设计、超资质范围勘察设计、挂靠勘察设计、出卖图章图签、恶意压价竞争、招标投标行为不规范、指定建筑材料与建筑购配件的生产厂和供应商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配置使用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无证审查、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勘察设计质量方面:依法查处建设单位不依法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坚决纠正勘察设计企业违反强制性条文和规划条件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按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等问题。
四、专项整治活动的步骤与方法
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5月至6月1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使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者充分认识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要求;通过简报、板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活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6月至7月1日)
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企业资质(资格)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于2008年7月底前报企业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组织检查阶段(2008年7月至9月)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对辖区内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法定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档案,于2008年8月底前将书面材料及各市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省建设厅将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于9月份组织抽查,具体检查方式另行通知,有关抽查情况将以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总结阶段(2008年10月至11月)
省建设厅根据抽查情况,结合各地的总结材料,起草《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告》,通报全省。
五、专项整治活动的几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