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粤建设函[2008]139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
建筑法》、国务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厅决定于2008年5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活动,认真学习与勘察设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法制观念,提高其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勘察设计市场环境。
二、专项整治活动的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二)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查的原则,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三)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整顿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活动的总体安排,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
三、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资质(资格)方面:重点整治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申报资质(资格)中弄虚作假,以及资质(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后资质(资格)不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