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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的通知

  二、考核评分标准

  (一)考核分四个项目,满分为100分,详见附表。

  (二)加分因素,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超过规定数量的50%的加10分,超过20%的加5分,超过10%加2分。

  (三)有二级单位的机构除考核该机构外,还随机抽查其2-3个二级单位,所得分值占该机构分值的30%。

  三、考核办法

  考评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主要采取网上测评,辅助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四、此考评细则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府信息公开考评评分标准

考评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主动公

开信息

的数量

50分

1、第一类单位每月发布信息不低于25条;第二类单位每月不低于20条;第三类单位每月不低于15条;第四类单位每月不低于10条;第五类每月不低于8条。

2、数量低于规定标准,出现一个月扣5分,扣完为止。

3、凡出现发布信息空白月的,本项不得分。

本项中单位分类是根据单位的职能,参照外地经验确定。

主动公

开信息

的质量

30分

1、有信息公开指南并且内容全面规范5分;

2、公开的内容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栏目没有空白栏10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处(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窗口)报送规范性文件10分;

4、信息发布时操作规范5分,不得出现信息与栏目不对应、发文日期与发布时间混淆、发布文号错误、未与门户网站链接等现象,出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网上依

申请公

开办理

情 况

10分

1、网上提供申请的格式样本、公开办理机构、程序并及时办结申请,每逾期一件扣5分,扣完为止。

2、因未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而产生有效投诉的,该项不得分。

政府信

息公开

年 报

10分

1、每年的3月31日前在网上发布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年报,并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

2、每年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不少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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