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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
(粤建规字[2008]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文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局、文管办:

  为更好地保护、传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文化大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评选办法》(粤建规字[2006]153号)等规定,在各地初步考核、推荐以及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核定,现决定公布揭阳普宁市洪阳镇、惠州市惠阳区秋长镇和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等3个镇为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清远市连南县三排镇南岗古排、江门恩平市圣堂镇歇马村、东莞市寮步镇西溪村和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五星村等5个村为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请你们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妥善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关系,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镇(村)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加大对保护规划实施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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