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洪灾是指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20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流域性暴雨(上游超过60%流域面积内发生24小时内雨量超过50mm的情况),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射洪站水位超过329.00米相应流量超过13200m3/s,南北堰水位超过107.00米相应流量超过17300m3/s;犀牛堤水位超过278.70米相应流量超过17600m3/s);小(一)型水库发生垮坝;城区内涝面积超过城区面积10%。
较大洪灾是指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10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区域性暴雨(上游超过20%流域面积内发生24小时内雨量超过50mm、或者市境内2个县发生24小时内雨量超过200mm的情况),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低于保证水位(射洪站水位超过329.00米相应流量超过13200m3/s,南北堰水位超过105.00米相应流量超过8050 m3/s ,低于107.00米相应流量小于17300m3/s;犀牛堤水位超过276.50米相应流量超过89600m3/s 低于278.70米相应流量小于17600m3/s);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城区内涝面积超过城区面积5%。
一般洪灾是指涪江及其主要支流发生超过5年一遇洪水,或者发生区域性暴雨(上游超过10%流域面积内发生24小时内雨量超过50mm、或者市境内2个县发生24小时内雨量超过100mm的情况),市境内控制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低于保证水位(射洪站水位超过329.00米相应流量超过13200m3/s,南北堰水位超过105.00米相应流量超过8050 m3/s ,低于107.00米相应流量小于17300m3/s;犀牛堤水位超过276.50米相应流量超过89600m3/s 低于278.70米相应流量小于17600m3/s);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城区内涝面积小于城区面积5%。
4 预测预警
4.1监测
充分利用气象、水文等汛情监测手段,依靠广大群众进行密切监控,随时掌握汛情灾情,并预测洪灾发展趋势。
4.2预警
按洪灾分级由各防汛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4.3 预警形式
受灾区域的政府、组织应采取电视、广播、报刊、流动宣传工具或人工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和灾区群众进行洪灾预警,并分别落实专门力量,先后采取预警、清场、警戒三道防线,组织实施群众疏散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5 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资源共享,做到快速、准确、翔实。按照“早监测、速报告、早准备、快应对”的原则,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洪涝信息(具体按《遂宁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规定》〈遂委办〔2008〕151号〉执行)。
6 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