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省属职业学校,省直有关单位:

  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于正确引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抓好专业技能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使对口招生考试方案与之相适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省对口升学工作的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方案》(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对口升学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着重抓好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有力地拉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抓好教学组织工作,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进一步促进我省职业教育的规模发展与质量提高。

  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方案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2008年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方案

  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要具有计算机初级以上等级证书(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具有资质的考证机构颁发且由劳动保障部或国家考试中心印制的证书均可)。具体考试方案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公共必修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中分别选考两门。

  二、考试场次

  四场分两天进行。

  三、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科目总分为750分,即:公共必修课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课250分;专业课200分。

  四、试卷形式

  1、数学单考。

  2、语文、英语两科合卷。

  3、专业基础课两门合卷。

  4、专业课两门合卷。

  五、考试内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