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将节能减排落实到全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46号)和《
教育部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学校行动的通知》(教发〔2007〕19号)精神,为切实将节能减排落实到全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将节能减排落实到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和中华民族兴衰,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实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高等学校承担着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要任务,将节能减排落实到教学工作中,不仅对建设节约性学校,而且对建设节约性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内容
1、加强节能环保知识教育。切实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内容贯彻到高校日常教学工作中,列入到教学计划中。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特别应加强节能环保意识教育,理工科专业要结合学科特点,充实丰富节能环保教育内容,将节能环保知识贯穿专业教学全过程。
2、组织开展以节能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相关学科教师举办节能环保知识讲座,在学生中开展“人人是节能环保的宣传者,人人是节能环保的实践者”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广大师生环保意识,掌握环保技能,养成环保习惯。
3、加强教学资源节约利用。统筹整合校内资源,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图书资料等各个方面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节约制约和激励机制,加大资源共享力度,努力降低办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