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自查情况的通报


  (八)劳务派遣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成立劳务派遣组织19家,其中劳动保障部门成立的14家,民营劳务派遣公司5家;全市劳务派遣人数达5.49万人,其中市本级7583人。市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城市交通协管员、市容协管员等纳入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管理的意见》(榕劳社就〔2008〕1号),市劳务派遣公司制定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核办法》(榕劳派[2008]14号),建立了个人岗位工作业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奖罚分明的责任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城市交通协管员、市容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业情况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目前,已累计辞退不合格人员51名,全市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达2075人。同时,针对派遣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低、技能水平差的问题,各级各类就业培训机构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岗位培训、订单培训、倾向性培训和维权培训等,促进劳务派遣人员不断提升技能,实现稳定就业。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2008年我市促进就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出一些很好的经验与做法,保持了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但在实际工作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并抓紧研究解决:

  1、一些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在个别县(市)区仍未得到落实。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等四城区原辖区内区属集体企业“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未开展,长乐市小额(担保)贷款仍未实现零的突破。

  2、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持续,我市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就业、保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3、劳动保障基础建设仍较薄弱。自查中发现,个别县(市)区(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经费还缺乏保障。如仓山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属自收自支编制,目前工资都难以保证,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