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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自查情况的通报


  6、关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明确政策、简化操作、控制风险以及调动社区和经办银行推动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性,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等方面进行新的突破和创新。福清市、闽清县、平潭县等三县(市)实现小额(担保)贷款零的突破。福清市通过重点指导有贷款需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较好促进就业困难人员自主择业和自谋职业。鼓楼区军门社区等4个社区在全省率先建立小额贷款信用社区担保机制,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共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0笔1541万元(其中信用社区信用担保9笔27万元),比2007年303笔909万元比增169%,支持和带动了近2000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新增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创业和就业。

  7、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8〕5号、闽政〔2008〕18号情况。去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我市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在就业援助、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与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财政投入等方面推出一揽子更具普惠性和长效性的促进就业新政策新举措。目前,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将于近期颁布实施。

  (三)就业再就业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

  2008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就业再就业工作实际需求,积极筹集财政资金,共安排就业专项资金1599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78万元,中央及省级补助安排4486万元,本级预算安排7891万元),支出10928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554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371万元,职业培训补贴996万元、职业介绍补贴303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60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203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19万元、特定政策补助支出560万元、其他支出2662万元。大部分县(市)区都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做到资金投入到位、使用到位。

  (四)劳动保障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现有的381个社区(其中五城区302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场所、工作”六个到位;全市2456个村全部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基本实现“人员、经费、制度、任务”四到位。台江区在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中,开展“星级达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考评工作,促进社区平台建设更加完善、规范;马尾区向全区62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颁发聘书,要求实现“两头清”、“两发布”、“两服务”。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2008年度,全市共有 56个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为“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实施再就业援助。同时,在抓好劳动保障平台三基建设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如仓山区在做实辖区内各类劳动力资源台帐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区人力资源数据库,目前进入数据库人员储备资料已达1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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