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9〕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四日
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在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的领导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完成社区活动及无障碍建设部的工作任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筹委会的总体要求,加快运动场馆和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好特奥会期间社区活动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为第五届全国特奥会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比赛环境,确保第五届全国特奥会圆满成功,充分展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形象。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整体规划和推进工作,组织实施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活动。
(二)负责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等五区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具体指导和落实工作。建设7所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并全部按重点示范的要求设置。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名称统一冠名为“XXXX街道(社区)阳光之家”。
(三)在福州市开展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活动,根据特奥运动员特殊要求,提出对运动员入住宾馆、主要活动区、智力残疾人托养庇护场所及所在街道社区等赛会各类活动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方案,并负责督促、指导、落实,进行检查、验收。
(四)制定特奥运动员进社区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特奥运动员进社区、进家庭的接待单位、家庭的预选、培训等工作,营造爱心社区、爱心家庭、爱心人士扶残助残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