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扎实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好“服务企业、服务基层”、“蹲点调研、破解难题”、“谈心谈话、交心暖心”、“结对帮扶、凝聚民心”、“下访约访、和谐组工”等专项行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专项行动,力争做到“五个一”:即至少一次下基层蹲点寻计问策,至少联系一名后备干部或高层次人才,至少与联系的干部、党员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至少走访一次学校困难师生党员,至少办一件党员师生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
4.实施组织人事工作“规范建设年”。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一个不少、标准一个不减。规范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干部提任、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因人设岗或随意改变事先确定的任职条件。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中层后备干部队伍正常滚动培养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和二级院系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措施。加强督查和考核,把干部、人才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5.开展调查研究促创新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以工委调研和高校调研相结合,确定若干个重点课题开展集中调研,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在调研基础上,当前要重点在扩大二级院系党组织负责人直选试点、逐步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探索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切实用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破解高校组织人事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6.积极稳妥推进组织工作“阳光党务”。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的同时,在组织人事工作中要做到应公开的确保公开,能公开的尽量公开,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组织人事部门专门网页、网上党校,及时公布干部工作制度、基层党建制度、干部选用信息、入党条件和程序等干部师生普遍关心的信息。建立组织人事工作重大情况通报制度、“阳光党务”督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开展高校党务公开工作调研,适时制定推进高校党务公开实施意见。
7.实施高校组工干部培训计划。落实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力争三年内把全省高校组工干部轮训一遍。今年,重点举办好高校组织部长工作研讨会、高校组工干部培训班、高校组织员培训班、高校党务干部培训班等,系统培训最新政策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突出实践培养环节,针对新进、年轻同志较多的实际,分批抽调高校组工干部参加全省干部考察、年度考核、专题调研等工作,帮助提高其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