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363号)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454号)转发给你们,《保险企业营销员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1998〕196号)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