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圣帕”台风前后防灾救灾保障成品油供应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明电〔2007〕64号)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
根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9号热带风暴“圣帕”预计于8月18日下半夜至19日上午在我省中部沿海再次登陆。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台风前后防灾救灾保障成品油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储备。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两大公司”)要密切注意台风动向,抓紧部署落实防台风暴雨各项措施,做好各自系统内各市、县(区)救灾成品油特别是柴油的应急储备,备好送油车,确保随缺随补。
二、合理安排销售。要加强区域间成品油销售的合理安排,加强进销存平衡和资源监控,合理摆布库存,加强从油库到加油站的资源调运,对重点灾区实施专项供应计划,确保通讯、电力等重要设施和重点工业企业以及救灾抢险用油,并在台风过后抓紧成品油调运,及时充实库存,确保灾后重建用油。
三、加强安全检查。重点是加强加油站、油库设施的安全检查,强化值班制度,落实防台风暴雨措施,提前对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实施重点巡查和防患。要保证救灾物资到位,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开展销售纪律稽查,对各加油站销售、价格、供油质量和数量进行稽查,严格追究违纪违规销售行为的责任人。
四、加强企业合作。两大公司作为我省成品油供应的主渠道,应本着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经营理念,相互支持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保证市场供应。
五、加强监测分析。要在做好成品油日常监测工作同时,加强对灾区灾期供应的监测分析,掌握市场动态,及时组织调控,维护市场稳定。请两大公司将台风期间供应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工作成效及时报我委市场调节处。
联系人:黄翠华 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传真:059187839062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