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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失业预警应急调控方案的通知


  3.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帮扶就业困难对象的长效机制。

  4.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努力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财政部门应按规定足额提供再就业补助资金,提供必需的失业预警方案启动经费,并将其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发改委、经委、国资委等部门要把握好全市企业改革的力度与节奏,根据全市就业状况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企业改制裁员及关闭破产行为,认真筹划,妥善分流职工,严格控制失业,防止失业过量;人事、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派遣及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税务、工商部门要依法确保各项促进再就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及时足额到位;公安部门要做好处置失业人员上访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通过不同的渠道和形式,做好企业稳定就业和就业服务工作。

  六、失业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

  对失业实施预警制度,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失业预警调控工作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中。

  (一)组成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市失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劳动就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发改委、经济委、人事、统计、财政、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负责人组成,可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参加。

  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失业应急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失业应急保障与处置;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失业应急工作的进展;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市失业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担失业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旗县区政府也应成立失业应急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的失业状况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预防和调控。

  (二)由社会经济有关方面的学者、专家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失业预警专家委员会。其具体职能:一是定期分析社会宏观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判定社会对失业的承受力,并提出失业预警指标和失业预警线;二是结合失业信息的相关指标,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诸因素,判定失业状况的严重程度,在失业状况严重时,向政府建议发布预警信息;三是结合应急预案提供的政策选择,提出控制失业率的对策方案,供政府决策参考;四是定期向市政府提交预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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