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长展示。主要展示与说课内容相联系的演唱、书法、朗诵、绘画等方面的技能技巧,参赛选手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展示。时间为3-5分钟。参赛涉及到的教材、教参、工具等自备。
3、鉴于体育学科的特殊性,体育专业参赛选手以现场作课的形式进行评审,不选教材,参赛选手按照附件所列课题设计课堂教学,作课时间为40分钟。
4、各校在选派毕业生参加比赛时,要适当向体、音、美等学科倾斜,优先保证体音美学科毕业生参加比赛。
5、单科参赛选手不足5人取消该学科比赛。
七、奖励奖项
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届技能大赛的通知和比赛规程,认真组织本校的技能比赛。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层层进行遴选,按照各参赛单位参赛名额分配,选拔出本校优秀毕业生参加比赛。
本届比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各校根据附件《名额分配表》中分配的决赛名额,选派优秀毕业生参加省级现场决赛,决出个人一、二等奖;其余参赛名额不再参加现场比赛,各校通过校内比赛将获奖学生名单汇总,报我厅审核,认定为此次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同时,荣获此次比赛一等奖的选手,将为其辅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奖,予以鼓励。
本届比赛另设团体奖和优秀辅导奖。团体奖计分办法以本单位参加全省比赛选手平均得分(即参赛选手得分总和除以参赛选手人数,各参赛单位须按参赛名额参赛,所缺名额将以零分计入团体成绩)。平均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分别评出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参赛单位参加现场比赛选手不足5人的,不参与团体奖的评选。
八、有关要求
1、报名:各参赛单位要认真填写参赛学生报名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竞赛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食宿安排:本届技能大赛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和交通费用由各参赛单位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3、比赛期间,各参赛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特别要注重对学生交通、饮食和人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比赛过程中,各参赛单位领队、辅导教师要以身作则,教育学生树立良好风尚,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赛出友谊。同时,遵守赛会纪律,尊重对手,尊重评委。对比赛结果若有异议,可通过领队向主办单位陈述和反映,确保比赛的圆满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