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8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评办法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发〔2008〕113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详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
(一)动态信息。各市(区)、各部门要主动报送本地区、本部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布的重要通知公告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动态信息应一事一报,及时、真实、准确,时间一定要具体,不得用最近、近日等字样。被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2分;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
(二)专题专栏。各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以及公众关注的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热点专题栏目建设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或共建专题栏目。专题被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计10分,在专题栏目内发布的信息每条计1分。
(三)在线访谈。各市(区)、各部门负责人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在线访谈,由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计划统筹安排。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一次在线访谈计20分。
(四)民意调查。各部门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民意调查,面向社会和公众征集对市政府工作的意见,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一次民意调查计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