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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我省近期告杆焚烧情况通报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苏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我省近期告杆焚烧情况通报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8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现将《关于我省近期秸秆焚烧情况的通报》(苏环委办[2009]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抓好整改,并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秸秆焚烧行为,严禁将秸秆弃置河道、沟渠等水体,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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