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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卓宇、常海滨同志分工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卓宇、常海滨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市长助理卓宇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常海滨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卓 宇同志 协助戴征社同志和徐强同志联系大项目办公室,负责衔接落实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助郭社荣同志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协助张敬原同志抓好交通项目的争取与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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