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灾后重建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调动一切力量,全力以赴,突出重点,尽快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恢复改善生产条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全面恢复和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全市恢复重建要把陈仓、凤翔、太白、凤县、陇县、千阳等6个严重受灾县区生产生活秩序放在突出位置,以修复受灾区重要基础设施、恢复农业生产,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分步实施。
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在竭力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生产需要的同时,将灾后恢复重建与推进城镇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发展,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尊重自然,科学发展。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因素,按主体功能定位引导人口、经济合理布局,努力把灾区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城乡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家园。
自力更生、多方支援。把争取国家支持、对口支援与开展生产自救相结合,充分调动灾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调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厉行节约,确保质量。根据规划项目和建设条件安排资金,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抗震防灾能力建设,加大工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因地制宜,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
(三)规划范围
全市所有受灾县区。重点是市区及陈仓、凤县、凤翔、太白、陇县、千阳等严重受灾县区。
(四)规划建设期限
2008-2010年。
(五)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面完成地震灾区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任务。
--重建灾害损坏的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灾区群众有房住。
--灾区重要基础设施,实现电网、交通、通信、邮政正常运行。
--市政道路、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商贸流通等到城乡公用设施和服务业,保障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