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使用银行贷款支持灾后重建项目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使用银行贷款支持灾后重建项目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宝鸡市使用银行贷款支持灾后重建项目规划
序 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震中距我市仅480公里,地震波及全市3区9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为了有力有序、科学高效地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灾后重建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第526号令《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省发改委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大纲,结合我市灾情实际,特编制宝鸡市使用银行贷款支持灾后重建项目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全市基本情况
宝鸡市位于陕西省关中西部,东经106°18′-108°03′和北纬33°35′-35°06′之间。东连咸阳,南接汉中,西北与甘肃省的天水和平凉毗邻。境内秦岭南屏,渭水中流,关陇西阻北横,渭北沃野平原。东西长156.6公里,南北宽160.6公里。总面积1.82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65平方公里。辖3区9县和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人口375.87万,其中市区人口77万。
宝鸡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冷暖干湿四季分明。境内发现矿产资源23种,产地255处,以有色金属矿占优势。境内的径流水资源分属黄河、长江两大水系。黄河水系河流以渭河为干流的渭河水系,渭河横贯宝鸡市境内206.1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5.51亿立方米。长江水系以嘉陵江上游河段为主干,境内流长72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6.27亿立方米。宝鸡市地下水可供开采储量约7.56亿立方米。
宝鸡市地震受灾县区2007年经济发展状况分类
县区 生产总值(亿元)工业总产值(亿元)财政收入(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陈仓区 73.13 66.19 13925 9526 3547.85
金台区 110.72 132.52 10759 10993 3268.99
渭滨区 157.60 243.56 15021 10993 3700.48
凤翔县 61.84 59.12 11100 9380 3609.09
凤 县 24.94 42.71 10084 9786 2850.20
太白县 4.77 3.91 1104 6685 1838.38
千阳县 8.55 2.60 2430 7702 2520.27
岐山县 58.77 60.98 9223 9402 3476.67
眉 县 33.46 23.70 4451 9136 2892.11
陇 县 17.72 5.95 4501 7942 2480.14
扶风县 35.96 24.65 3760 9058 2750.39
麟游县 6.91 3.37 1638 4860 2010.32
全 市 594.37 669.26 196000 10993 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