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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9]4号文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9]4号文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16号 2009年4月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地理信息广泛应用于经济和国防建设等领域,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有关工作。省里成立由省测绘局牵头,省工信委、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军区司令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机构,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沟通协商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衔接,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从现在起至今年9月,各地要完成对地理信息市场的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今年10月至明年2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省里将于今年7月组织对各地整顿情况进行抽查,明年2月检查验收。各地要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省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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